各本科教学单位: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近日发布《关于调整2019年第二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对高校正常开学造成的影响,对2019年第二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有关工作申报时间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申报截止时间由原定2020年2月10日17时调整至2020年3月10日17时。
2、企业提交立项结果及立项报告的截止时间由原定2020年3月10日17时调整至2020年4月10日17时。
3、项目申请人提交校企合作协议并经企业审核确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0日17时。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各本科教学单位及时关注并通知到相关师生。
教务部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