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3号)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劳动节期间本科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劳动节定为5月1日至4日放假调休,4月28日(第9周周日)和5月5日(第10周周日)的本科教学工作分别按5月2日(第10周周四)和5月3日(第10周周五)执行。
请各学院提前做好相关教学安排,确保本科教学秩序稳定。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