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进程,教务部将于2019年3月底或4月初进行项目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为2015级学生的项目及2017年度立项的项目此次必须进行中期检查(附件1),其他项目(附件2)此次可根据项目进展自主申请中期检查,具体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2、项目组参照模板(附件3)制作汇报PPT,国家级、省级项目汇报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校级项目汇报时间控制在7分钟内。
3、项目组未按时提交中期检查申请者,将取消其立项资格,并对项目已使用经费予以详细说明,对已拨剩余经费按原渠道退回,同时项目指导教师三年内不得申报相关本科教学项目。
4、请项目组将中期检查纸质版申请表(附件4)于2019年3月15日前报送教务部教学计划与项目管理科(办公主楼603室)。
注:明向校区项目中期检查纸质版申请表请交至所在学院教科办,由学院统一报送教务部。